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惠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针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制定方案时,已充分听取我们的意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654,548.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64,853股后,总股本705,82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116,443.86元(含税)。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会议召开方式:中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将问题通过邮件发送至公司邮箱:htgf@lkhengtong.com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召开本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会议召开方式:中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洪波先生、财务总监姜舒文女士、独立董事孙德坤先生、董事会秘书王仁权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4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中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8806203
电子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业务担保发生额为427,404,974.17元,期末担保余额为483,755,358.30元;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承兑汇票业务担保发生额为8,704,795.38元,期末担保余额为0元。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龙口市恒通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承兑汇票业务的担保发生额为30,350,296.99元,期末担保余额为21,485,053.44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舒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舒文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舒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舒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洪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舒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舒文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654,548.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64,853股后,总股本705,82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116,443.86元(含税)。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公司内部管理结构,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基于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结构,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华恒能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拟注销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恒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31031067XL
注册地址:山东烟台龙口市龙港街道烟潍公路路南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德华
注册资本:106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14年12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天然气【含甲烷的;压缩的】、天然气【含甲烷的;液化的】、管道燃气【天然气】、石油气【液化的】、丙烯、乙烷【液化的】、丙烷的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2类2项、3类、4类1项、5类1项、8类);机械设备租赁;燃气灶具组装;燃气设施及管网的设计和安装;燃气工程的施工;燃气表、燃气报警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锅炉、燃气热水器的销售;燃气灶具及零部件的销售、维修;自有房屋租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3%、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华恒能源合并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注销的原因及影响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公司内部管理结构,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注销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
注销完成后,华恒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注销后,相关业务将由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承接,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符合战略布局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三、其他事项
公司作为华恒能源的控股股东,将提议召开华恒能源股东会,华恒能源股东会同意开展清算注销后成立清算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华恒能源的清算、税务及工商注销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3日
至2024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联系人:宋之文 联系电话:0535-8806203
传真:0535-8806203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邮政编码:265700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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