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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投资金额:5,5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即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2024年7月24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定期理财的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人民币5,500万元,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近日公司已赎回上述定期保本理财本金为人民币5,5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2.46%,获得理财收益341,030.14元,本金及收益均已全部划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5,5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1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382,714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999,975.10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924,999.3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余款人民币为348,074,975.72元。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83.88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4,674.1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五)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44天。

  三、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即2024年4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四、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由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批。

  (二)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大的回报。

  (二)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应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应杰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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