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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春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孙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海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赵春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孙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海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春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孙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海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春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孙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海萍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春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孙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海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春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孙战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海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洞头制造部研发大楼会议室(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以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颜贻意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助理、审计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11-13   9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洞头制造部研发大楼3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3日

  至2024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已按照规定和要求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 登记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虹街道申虹路988弄9号富力悦都F座7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雪琴、张艳

  电话:021-33283295

  传真:021-33283305

  邮箱:office@chengyipharma.com

  3、 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

  (2)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1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洞头制造部会议室(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以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焕群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柯泽慧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规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3、业务规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2023年共承办18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主要行业涵盖: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8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万元。

  2024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年报审计收费10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万元)。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同。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医药制造》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治疗领域划分的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地区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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