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59,7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32,05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8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777,66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54,383.4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4〕38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如表格中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
● 现金管理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满足正常经营对资金需求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滕步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建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滕步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滕步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建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与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滕步彬主持;公司监事宋清福、胡旭翠、姬中山及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朱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滕步彬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与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清福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该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0万元)
● 现金管理类型: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59,7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7,332,05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4,8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1,777,663.5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54,383.4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9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8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实际情况,且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