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由于2023年下半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追湖调整。
注2:年初至报告期末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扣减了1-9月永续债利息23,053.70万元,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不包括永续债本金969,506.00万元以及永续债利息22,919.46万元。
注 3:年初至报告期末在计算每股收益指标时,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减了1-9月永续债利息23,053.70万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灏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惠峰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2024-07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及决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调整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同意关于审议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港航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落实政府收储土地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滨海港航有限公司推进落实政府收储356.901亩土地事项、同意国家电投集团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推进落实政府收储0.97亩土地事项。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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