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4-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吴培国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6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非公开协议转让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所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气体扩散层产线相关设备,定价依据为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气体扩散层相关的设备的评估值,交易价格为4,142.49万元(以最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向所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气体扩散层产线相关设备的交易定价依据为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气体扩散层相关的设备的评估值,交易价格合理且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没有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对核心资源要素所进行的优化调配,可以提高公司核心资产的管理效率和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重工机械、通用氢能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一致同意聘任皮岩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一致同意聘任刘玉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皮岩峰先生和刘玉飞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因,袁新勇先生辞去了公司董事职务。一致同意补选皮岩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皮岩峰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皮岩峰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78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皮岩峰先生简历
皮岩峰,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工学硕士,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师。现任公司总经理。曾任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物料输送分公司项目经理、销售经理,公司物料输送工程事业部项目管理一部部长,公司钢结构工程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刘玉飞先生简历
刘玉飞,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工学学士,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任公司海洋工程事业部党总支部书记、总经理。曾任北京电力建设公司技术员、质量管理科科长,定州电厂工程定电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部副部长、副总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部长,余姚电厂工程项目经理部副经理,吕四电厂工程项目经理部副经理兼总工程师,国华徐州发电厂工程项目经理部经理,公司钢结构事业部质量安全部副部长、部长,公司海洋与环境工程事业部副总工程师兼项目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26亿元,同比增加25.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亿元,同比增加29.94%。2023年,公司新签销售合同92.56亿元,其中,于2023年确认收入29.80亿元;2024年1-9月,公司新签销售合同95.32亿元,同比增加61.61%,另,已中标暂未签订销售合同23.6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公司名称由“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在煤电建设及改造方面,国家能源局在《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合理布局支撑性调节性煤电,加快电力供应压力较大省份已纳规煤电项目建设,继续实施煤电“三改联动”,稳妥有序淘汰落后产能。2024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强调深入开展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到2027年存量煤电机组实现“应改尽改”,探索煤电机组深度调峰。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 年)》,提出通过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等手段,到2025年度电碳排放降低20%左右,到2027年降低50%左右。2024年8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指出,发挥好传统能源支撑和兜底保障作用,推动新能源和传统能源协同发展,积极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各项政策延续了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兜底保障和灵活调峰的定位,积极推动煤电行业绿色转型,促进煤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海上风电方面,各沿海省市相继明确海上风电规划,根据各省海上风电场规划及“十四五”发展目标统计,全国沿海省份“十四五”规划开工建设计划容量超过80GW,新增容量超过40GW,各省市通过海上风电竞配、直配指标等方式陆续将资源指标分配到发电集团、主机厂商或地方国企,目前全国已核准未建容量约为2,700万千瓦。
在氢能方面,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将氢能作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要充分发挥其可再生能源规模化高效利用的重要载体作用及大规模、长周期储能优势,促进异质能源跨地域和跨季节优化配置,推动氢能、电能和热能系统融合,形成多元互补融合的现代能源供应体系;2023年8月,国家标准委与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联合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明确了近三年国内国际氢能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五个子体系,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氢能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对氢能产业发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公司自开展氢能业务以来,积极承担国家、华电集团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努力打造装置开发与工程建设方面的能力,已成为推动华电集团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报告期内,公司三大制氢项目均成功实现商业运行。内蒙古华电达茂旗20万千瓦风光氢储用一体化示范项目实现全容量投产,该项目作为首个国内兼具碱性电解水制氢和PEM制氢两种技术路线的投产示范项目,实现了从风光发电、绿电输送,到绿电制氢、氢气储存、氢气输用产业链全流程贯通,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规模化电解水制氢工艺与工程成套技术。辽宁华电铁岭25MW风电离网制氢一体化项目在全容量投产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离网制氢能量管理系统,实现风电离网制氢能量管理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所产“绿氢”成功直供“2024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青海德令哈PEM电解水制氢项目是全国首个PEM电解水制氢商业化应用示范项目,已通过72小时连续试运行和国内外权威检测认证机构第三方独立测试,设备性能优异,实现投运和商业售氢。
在港口机械方面,随着航运业的快速发展,全球港口货物吞吐量不断增长,对港口码头装卸效率和环保提出更高的要求,港口智能化趋势也逐渐明显,已发展到人工远程操控的半自动化阶段,逐步向全自动化、无人值守迈进。针对港口行业需求,公司已研发出环保、高效的新型岸桥、新型场桥、新型卸船机等智慧港机产品,其中新型岸桥被列入国资委《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以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导向目录》,正在推进首台套项目示范,新型岸桥首台套项目已完成制造、安装、发运和调试工作,并于2023年12月通过验收。报告期内,通过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效率检测认证,取得效率检测证书,确认穿越式双小车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在自动化远程控制作业模式下达到:最高作业效率为54move/h(相当于108TEU/h),综合作业效率为42move/h(相当于84TEU/h)。另,港口全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起重机完成总体方案研发,正在推进成果转化,签订的5台自动化轨道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设备供货合同,完成了研发、设计和制造,正在开展安装工作。
在重力储能方面,国家能源局在“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中明确提出开发机械储能技术,并在“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到“配合沙漠、戈壁、荒漠等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研究新型储能的配置技术、合理规模和运行方式”。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双高新型电力系统面临转动惯量低、一次调频需求高的严峻挑战,同时沙戈荒地区气候条件一般都比较恶劣,其极端温度、沙尘暴等恶劣环境对设备影响极大,对储能系统的要求包括:成本低、容量大、效率高,功率响应速度快,固有安全、且能够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转动惯量和无功支撑。重力储能发电具备环境友好、布置灵活、安全性高、寿命长、无自放电等显著优势,应用前景广阔,具有突出的研究价值,但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有待更深入的探究其机电融合机理,验证并推动先期预研、以及具体的方案规划及装备研发,为新能源长远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重力储能业务的开发和推广工作。在技术研究开发方面,稳步推进重力储能运动仿真系统开发工作,加入南方电网储能开发创新联合体研究平台,形成适合网源侧和用户侧等多种规模、多种型式的重力储能解决方案;在业务拓展方面,积极与相关客户开展重力储能业务对接,联合国内知名高校及企业共同开展重力储能科技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
在醇氨业务方面,当前新能源产业正逐渐从新型电力系统向新型能源系统迈进,基于光伏、风电和绿氢,开始向产业链下游绿氨、绿色甲醇、绿油、合成气进一步拓展,形成“风光-绿电-储能-绿氢-绿氨绿醇”从资源端到消纳端的全产业链,最后赋能化工、工业、交通运输等下游应用,解决风能、太阳能的间歇性、随机性电能消纳问题,解决绿氢的储存运输、高能耗工业的脱碳问题。2023年10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支持结合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融合区域储能、制氢、海水淡化、海洋养殖等发展需求,探索推进具有海上能源资源供给转换枢纽特征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洋能、制氢(氨、甲醇)、储能等多种能源资源转换利用一体化设施。2024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将氢(氨)储能、电解水制氢和二氧化碳催化合成绿色甲醇列入鼓励类发展项目,并将甲醇燃料、氨燃料、生物质燃料等替代燃料动力船舶列入鼓励发展类项目。2024年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对标天然气发电机组碳排放水平,明确了分阶段推进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主要目标,提出了生物质掺烧、绿氨掺烧、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3种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的技术路线。公司自开展醇氨业务以来,积极申报国家、华电集团重大科技项目,依托重大课题攻关任务,开展万吨级合成氨工艺多稳态优化及柔性调控技术研究,提升风光互补、制氢储氢和合成氨全流程的柔性调节能力,实现波动性风光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与合成氨生产的高效协同。持续探索绿色合成氨工艺技术、氨合成塔内件、甲醇反应器等装备,已获得3项关于绿氢耦合绿氨装备方面的发明专利授权。火电掺氨燃烧方面,编制华电集团掺氨改造方案,自主研发“燃氨替油”稳燃技术、锅炉全工况下的氨煤混烧锅炉深度调峰技术,开发纯氨燃烧器。在项目开发方面,积极跟进辽宁、吉林、越南、印尼等风光电制氢醇一体化项目。
在熔盐储热方面,2021年10月,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1〕23号)明确提出目标:“十四五”期间,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推进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示范应用。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建设火电机组抽汽蓄能、高效储热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协同发展。这为储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新时代能源电力发展提供根本遵循。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是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主要举措,是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目前,基于熔盐储热系统的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改造是一种新型的灵活性改造方案,通过火电机组配置熔盐储热系统来削弱原本刚性的“炉机耦合”,能够在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火电机组的深度调峰能力,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公司已具备基于熔盐储热的火电机组深度调峰及灵活性改造的系统方案设计和集成能力,已为西北、东北和山东等地区的多家火电厂基于熔盐储热的机组深度调峰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为客户提供最优能源供应解决方案,正在以科研课题为依托,开展火电机组基于熔盐储热系统的深度调峰技术攻关。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刚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晓彤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彭刚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晓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刚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晓彤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4-055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第六号 定期报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之间非公开协议转让资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科工 公告编号:临2024-056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1层11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3日
至2024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后续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周一)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会议联系方式”。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2、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冰冰、王磊
(2)联系电话:010-63919777
(3)传真号码:010-63919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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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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