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利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部董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与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2日(星期一) 上午 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至11月2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un-nov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2月02日上午 11:00-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02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利虔先生,董事、总经理刘宇晶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张执交先生、董事会秘书魏丽萍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2月02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至11月2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un-nov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魏丽萍、黄紫冰
电话:010-60748199
邮箱:ir@sun-nov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与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审核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执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执交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执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执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执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执交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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