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65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长金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制剂产品收入80,057.54万元,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收入25,644.98万元,技术服务收入791.89万元。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本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湘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湘琦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黄本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湘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湘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本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湘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湘琦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64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本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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