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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及合作农场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山东仙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食品”)、山东仙坛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仙食品”)、山东仙坛鸿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坛鸿食品”)和山东仙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润食品”) 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诸城支行和诸城昌城分理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仙坛仙食品、仙坛食品、仙润食品申请累计不超过14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仙坛鸿食品申请累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给上述子公司(含子公司对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质押、实物抵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限和额度范围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发表了意见。详见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为合作农场提供的担保

  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议案》,同意为公司合作农场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牟平胶东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等银行合计申请累计不超过3,000.00万元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与上述银行签署最高额担保协议。最长担保期限五年。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发表了意见。详见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合作农场立体养殖技术改造向银行贷款提供最高额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农场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5%。本年度公司对农场的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99.00万元;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农场的担保余额为16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4%。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88%。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61,000.00万元;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8,8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0%。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68,989.00万元(含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04%。

  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仙坛股份”)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闲置自有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3、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

  4、投资行为审议程序、授权期限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好的低风险理财品种,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具体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并根据审慎性原则,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资金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发表了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现将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968,551.38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327,869.42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1,044,467.24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4,767,894.81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地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53,872.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自本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预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15-0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其他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登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的是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11月14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64117,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心波

  联系电话:0535-4658717

  联系传真:0535-4658506

  联系邮箱:xtzq@sdxiantan.com

  5、会议费用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746         投票简称:仙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1-9月)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23.80%,主要为本期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00.00%,主要为本期联营企业股权全部转让所致。

  (3)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4.62%,主要为本期办公楼及厂区大修费用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75.00%,主要为本期采用票据结算方式支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56.94%,主要为本期预收的租赁费增加所致。

  (6)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71.11%,主要为本期一年期以上的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1-9月)

  (1)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同期减少705.59%,主要为本期的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度同期减少174.66%,主要为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度同期增加444.99%,主要为本期违约金等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度同期增加71.40%,主要为本期报废固定资产产生的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1-9月)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同期减少107.42%,主要为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同期减少96.69%,主要为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同期减少181.90%,主要为本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寿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士卫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茂竹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寿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士卫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茂竹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通讯、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寿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968,551.38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327,869.42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1,044,467.24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4,767,894.81元。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53,872.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自本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计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通讯、书面方式已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冷胡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968,551.38元(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327,869.42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01,044,467.24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4,767,894.81元。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860,538,727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053,872.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自本预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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