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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云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事项,是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发展战略以及市场环境,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的市场竞争实力。综上,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0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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