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公告编号:2024-7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 135 号】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 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投资本金1亿元及投资固定收益14,301.2279万元,截至目前,该案件已开庭,蚌埠市仲裁委未判决。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送达的 《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431号】。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 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上市公司支付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款1.5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6,572,328.74元,截至目前,该案件未开庭。

  (二)关于公司原实控人王冬雷涉嫌职务侵占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蚌埠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实名举报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冬雷涉嫌通过蚌埠德豪挪用、侵占蚌埠市政府拨付给上市公司的专项财政补贴资金 2.4 亿元,其已就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日前,实名举报 人已收到蚌埠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送达的《立案告知书》(蚌公〈经〉受案字【2022】48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立案调查。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根据事态进展情 况做好应对,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运行。

  (三)关于拟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与蚌埠高新和蚌埠投资签署框架协议,公司拟收购蚌埠高新和蚌埠投资持有的三颐半导体各1亿股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公告》编号:2023-08,该协议尚需蚌埠高新和蚌埠投资国资主管部门批准。

  (四)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闲置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大连德豪光电、大连德豪半导体的停用闲置资产出售给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下属企业大连德融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交易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13,500 万元 (其中大连德豪光电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3,477 万元,大连德豪半导 体停用闲置资产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3 万元),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正在积极办理资产过户、产权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吉学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强媛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吉学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凌            会计机构负责人:强媛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4—75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德豪          编号:2024—76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