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0,531,862.05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101,157.66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为更好回报股东,在兼顾公司发展战略,并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27,604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65,624,0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核实后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奥海”)、AOHAI INTERNATIONAL (HONG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奥海”)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2.8亿元人民币、52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授信额度另行签署授信合同等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吉安奥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730914263XN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10 月 15 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谐田村
法定代表人:刘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充电器、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一般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厂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2、AOHAI INTERNATIONAL (HONGKONG) CO., LIMITED
公司名称:AOHAI INTERNATIONAL (HONGKONG) CO., LIMITED
成立日期:2014-10-14
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984500A8AAE7AS7KI446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1455203人民币+10000港币
股权结构:公司100%持股
办事处地址:25/F., OTB BUILDING 160 GLOUCESTER ROAD WANCHAI HONG KONG
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担保)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担保体现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1,981.5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80%。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江西奥海、香港奥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以及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经营发展需要,终止“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后续投入。与此同时,将上述全部项目节余(剩余)的募集资金及理财、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发行价格为40.9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6,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255,660.3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4,644,3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或)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剩余)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原因
(1)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在智能手机充电器行业加速向大功率化转型以及物联网、云服务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及时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成功完成沙湖园区的建设并投入使用、根据实际需求购置了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相关的软硬件设备、顺利建成多条自动化生产线。本项目的实施极大地增强了公司在智能手机快充产品领域的生产能力,并为公司带来了显著的竞争优势。在此基础上,公司充分利用其在生态平台领域的客户优势,积极拓展业务领域,成功涉足了PC电源、电动工具电源、服务器电源以及IOT智能终端电源等多个新兴市场,不断拓宽公司的业务范畴,实现了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
截至目前,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紧跟市场发展趋势,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拟将“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
当代市场竞争中,搭建完善的品牌体系,打造良好的品牌形象成为企业重要的竞争优势。通过策划并实施本项目,公司引进专业的运营、宣传、推广、管理团队,增强了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的专业力量;加大了线上与线下渠道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参加各类行业展会,多项举措搭建起相对完善的品牌体系,并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同时,引进高水平的设计开发团队,不断根据品牌定位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从而不断提升公司品牌市场份额,推动公司实现快速发展。
结合当前市场形势变化、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整体的业务布局及战略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策,拟将“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3)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对于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的剩余理财、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部分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建设方案的设计创新、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安排、精简节约的选材方案、充分整合利用原有办公设施等方式,在工程建设投入方面整体上合理控制了建设成本。
(2)为更好地匹配公司业务发展以及降本增效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采取集约式的资源配置模式,在满足现阶段的实际需求前提下,公司主要通过充分优先整合利用原有设备资源投入项目建设的方式,同时按需增设设备资源,对于新增设备主要采购更具经济性价比的设备等方式,从而有效降低了项目投入。且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水平提升,设备性价比提高,公司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加大了设备招标采购力度,从而降低了采购成本,较大程度上节约了设备支出。
(3)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公司为了保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对内部运营进行了精细化管理,通过绩效优化、人员结构优化、薪酬结构调整、运营效率提升,从而控制了薪酬成本。如在“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通过精准定位目标受众、制定明确的宣传目标与策略、选择高性价比的平台、优化广告投放策略,从而在保持宣传效果的同时降低了宣传推广费用。
(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活期存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5)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资金用途原因
目前,公司的“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经扩充了研发场地,购置了部分先进研发软硬件设备,引进了专业的研发人才,从而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能够基本满足公司现阶段研发需求。
本项目设立之初,旨在以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以及客户需求变化为主要导向,积极开展包括模块化高频开关电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先进电源管理技术、笔记本电脑PD电源研发、大功率手机充电器的研发、动力能源电动工具电源研发、中大功率服务器电源的研发、AirFuel无线充电器等在内的课题研发,从而丰富公司技术储备,增强公司的基础核心技术实力,推动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然而,近年来,行业需求趋于平稳,加之国内外复杂多变的政治经济形势给产业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经营挑战,市场需求亦随之发生了显著变化。在此背景下,若公司继续按照原有计划进行研发投入,将不可避免地增加经营成本,造成资源的无谓消耗。因此,公司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结合公司经营策略和业务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后续投入,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五、节余(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节余(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资金划转完成前,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剩余)募集资金划转时,若上述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尚未支付完毕,公司将一并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完成后,前述待支付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及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状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节余(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予以结项以及终止“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继续投入,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快充及大功率电源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予以结项及终止“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继续投入,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1.00、2.00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 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1.00至4.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YPERLINK “http://wltp.cninfo.com.cn/“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4年11月14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超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超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董事刘昊、刘蕾和刘旭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67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4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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