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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500.00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7,5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总股本由7,500.00万股增加至10,000.00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4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情况,公司将《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后,根据公司股票发行的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内容和流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8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9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9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984.0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23日出具的“众会字(2024)第1027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9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984.06万元,低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中包含人员薪酬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不能经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代发,同时考虑到由于公司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公司自筹资金统一划转,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费用可操作性较差。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中涉及人员薪酬的款项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每月对各募投项目发生的薪酬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

  2、同时募投项目涉及部分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水电费、房租物业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操作性较差,便利性较低,影响公司运营效率。

  3、公司募投项目未来可能涉及从境外采购设备和软件等业务,根据供应商的要求需要以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同时相关涉税支出需由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与海关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出,拟通过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的自筹资金账户先支付。

  (二)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按月度编制以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由财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根据授权审批后的申请文件,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的一般账户。

  3、公司建立自筹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4、保荐机构和保荐机构代表对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926.80万元,同比增长21.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0,650.18万元,同比增长11.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27,876.31万元,同比增长8.45%。

  2024年1-9月,公司研发投入30,198.00万元,同比增长30.34%,持续提升公司核心技术实力,并通过研发新技术、新功能为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销售费用支出30,410.93万元,同比增长35.53%,公司加大产品的运营及市场推广力度,提高品牌认知度及曝光度,有利于公司产品影响力的建设及扩大潜在用户群体。

  本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月活用户数量更新如下: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核心C端产品月活用户数量为1.68亿,同比增长14.92%。

  

  注:核心C端产品为:扫描全能王、名片全能王、启信宝。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镇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家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家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镇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家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家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镇立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家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家杰

  

  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希平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4-006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9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5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9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984.0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23日出具的“众会字(2024)第1027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9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984.06万元,低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上海临冠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冠”)、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生腾”)、上海盈五蓄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五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合合信息广州分公司”)、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生腾苏州分公司”)、上海生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生腾北京分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四、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实施主体增资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临冠、上海生腾、上海盈五蓄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8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上海生腾增资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上海临冠增资不超过人民币9,9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上海盈五蓄增资不超过人民币4,9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具体增资进度及增资金额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确定并逐步实施。

  (二)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临冠

  

  2、上海生腾

  

  3、上海盈五蓄

  

  4、合合信息广州分公司

  

  5、上海生腾苏州分公司

  

  6、上海生腾北京分公司

  

  (三)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上述新增实施主体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近期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配合上述新增的实施主体尽快办理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五、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相关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实施主体变更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实施地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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