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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已于2024年2月完成对联营企业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原名福建紫金选矿药剂有限公司)的收购,原持有其39%的股权,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增值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影响本年度利润。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伟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彩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高伟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彩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伟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彩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45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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