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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已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2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5,45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6,869.59万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8,586.4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748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7日和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8,010.1988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用于收购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达光学”)持有的鸿通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通科技”)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和2023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截至2024年2月1日,鸿通科技收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同时,公司已向祥达光学支付股权转让款18,010.1988万元人民币,且完成了所有相关交割工作,鸿通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鸿通科技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7日和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从原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调出募集资金15,494.50万元人民币变更用途,向控股子公司鸿通科技增资用于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用于泰国工厂产能提升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情况

  (一)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结项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项目结项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完成了各项建设内容,达到了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0)。

  3、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地控制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4、本次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由于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4,763.92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及按合同约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金和尾款,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的目的,项目的尾款及质保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后将全部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

  (二)“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项目终止的主要原因

  近几年,地缘政治以及去全球化的影响进一步向经济领域渗透,特别是俄乌战争和巴以冲突,加剧了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人机交互智能终端行业的竞争格局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外客户更加追求性价比,也加速要求厂商完善全球化生产、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国内竞争加剧,毛利下降,盈利空间持续被压缩。

  由于外部环境的时刻变化,公司亦需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首先,由“数量增长”调整为“质量发展”,提升产品研发和设计能力,提升自有品牌等高附加值产品的营收占比。其次,为满足客户需求,需要调整生产制造布局,加快海外建厂进度,在东南亚、北美和欧洲等建立生产基地或售后服务中心,做好本地化服务,提升公司对全球企业客户的维护能力。考虑整体外在环境的变化,若持续进行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恐无法体现当初预估投资效益。因此,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为有效规避风险,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保证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拟终止“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后续实施,同时该募投项目已形成资产将供公司后续继续使用。

  3、终止该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供充足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利润水平,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更好开展。

  4、本次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本次终止的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3,250.23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已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事宜。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112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注:(1)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送红股7,992,439 股;影响上年同期调整前的基本每股收益由0.27元/股调整为 0.25元/股,稀释每股收益由0.26元/股调整为 0.24元/股。

  (2) 由于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2023年7-9月基本每股收益由0.25元/股调整为0.22元/股,2023年7-9月稀释每股收益由0.24元/股调整为0.22元/股。

  (3)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共送红股7,992,439 股;影响上年同期调整前的基本每股收益由0.77元/股调整为 0.73元/股,稀释每股收益由0.76元/股调整为 0.72元/股。

  (4)由于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上年同期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2023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由0.73元/股调整为0.66元/股,2023年1-9月稀释每股收益由0.72元/股调整为0.66元/股。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设美国子公司MicroTouch Interactive, Inc.,本公司持股比例100%,该公司于2024年7月完成设立登记手续,注册资本为1美元,目前尚未实际运营。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际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蔡宗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可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可欣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16,399,981.28元。

  法定代表人:蔡宗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可欣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可欣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113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刘世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委托董事李明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蔡宗良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智能交互显示设备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该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250.23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及已结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4,763.92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及按合同约定未支付的设备质保金和尾款,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出后,其募集资金专户将进行注销处理。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事宜。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基于本次相关事项总体工作安排,董事会决定本议案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时间及内容以公司董事会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4-114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1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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