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宣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64.6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4,909.00元。
法定代表人:黄宣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向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6票,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丁峰、李国庆、李醒群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预计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张志刚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张志刚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一。
张志刚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
邮政编码:430205
电 话:027-87694060
传 真:027-87694060
电子邮箱:investor@accelink.com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证券事务代表张志刚先生简历:
张志刚:1978年1月生,学士,中共党员,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副总经理。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作部经理、采购部经理、供应商管理部经理、战略与市场部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志刚先生持有公司54,500股股份(含限制性股票)。张志刚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志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43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锋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全年拟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之间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1.70万元(不含税)。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调整,须新增与关联方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另外须对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二进制半导体有限公司、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超出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做出补充预计。以下为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一步补充预计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1、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三名关联董事丁峰、李国庆、李醒群回避表决,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预计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补充预计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1、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宣泽。注册资本:16,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街邮科院路88号1幢1-3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资产43,320.40万元,净资产13,267.8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002.47万元,净利润394.7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书东。注册资本:52,262.42万元。住所: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生产、批发兼零售;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生产、批发兼零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消防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工程;公路机电工程;汽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380,527.58万元,净资产136,122.8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43,066.57万元,净利润8,480.8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3、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胥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住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22号。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通信工程、电信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134,553.15万元,净资产47,383.2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86,112.29万元,净利润10,911.8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4、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工业区光纤小区三栋七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涉及需环保部门审批的,必须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经营)、销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承接光纤通信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亚光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3,568.25万元,净资产2,879.1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072.01万元,净利润119.6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5、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畅。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777号A座2F-201室。经营范围:量子信息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光电子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生产、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山东国迅量子芯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720.35万元,净资产1,645.1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9.95万元,净利润-100.7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6、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珂。注册资本:4,998.38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从事光电技术、物联网技术、传感技术、交通技术、数据分析与应用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软硬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批发兼零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交通控制设施安装;消防设备、安防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兼零售与技术服务;自有成果的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烽理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12,237.62万元,净资产8,186.8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5,396.42万元,净利润1,385.9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7、武汉二进制半导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勇。注册资本:105,070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港一路7号神州数码武汉科技园27栋8楼8002室04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二进制半导体有限公司总资产112,580.55万元,净资产88,357.0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5,849.68万元,净利润-10,405.8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8、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晓南。注册资本:341,875万元。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系统及终端、仪器仪表、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开发销售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进出口;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机电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机电设施产品的销售;汽车电子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443,765.24万元,净资产666,918.5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784,841.14万元,净利润-35,090.11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9、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知恒。注册资本:15,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经营范围:制造商用密码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元器件、机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758,130.71万元,净资产334,269.1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 379,102.59万元,净利润65,474.47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0、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军。注册资本:118,549.176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光纤通信和相关通信技术、信息技术领域、工业互联网、物联网领域科技开发;相关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制造和销售,含光纤预制棒、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相线(OPPC)及金具和附件、电力导线、电线、电缆及相关材料和附件、通讯线缆及附件、海底光缆、海底电缆及海底通信设备的设计、制造与销售;数据中心、通信站址、工业用智能控制设施所需配套网络能源基础设施产品(含电源、高低压成套配电、蓄电池、精密温控、智能采集管理设备、智能管理软件)的规划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工程安装、维修和咨询;光纤通信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设备、光模块、终端设备及相关通信信息产品、智能交互产品、通用服务器、存储产品、计算机及配套设备、云计算、大数据、虚拟化软件、应用软件、交换机、工作站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系统集成、代理销售;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及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业务;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进出口经营范围及商品目录按外经贸主管部门审定为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193,358.52万元,净资产1,491,470.5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3,112,957.43万元,净利润48,878.66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1、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芳。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认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旅游业务;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酒店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3,090.04万元,净资产8,710.8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1,363.53万元,净利润562.8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2、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忠浩。注册资本:2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1-3层、4层(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旅游业务;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旅客票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大数据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票务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总资产69,688.09万元,净资产26,887.1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40,523.59万元,净利润2,661.03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3、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知恒。注册资本:1,638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研七楼300-507号。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通和实益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27,253.55万元,净资产25,292.9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5,197.76万元,净利润2,813.92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14、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彬。注册资本:28,865.08万元。住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6号。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集成、安装、调测与服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通信仪器仪表及元器件的销售、代销、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租赁业务;物业管理服务;代销水、电、暖气;停车收费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有限公司总资产165,432.09万元,净资产96,321.9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91,396.00万元,净利润4,167.19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方相比无差异。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拟补充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补充预计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并拟以国家定价或公允的市场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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