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90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运营项目2024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80,917.52万度,上网电量67,982.14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2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67,982.14万度,垃圾入库量229.67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211.41万吨)。餐厨第三季度共提取油脂量7,817.53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26.17万吨。
2024年1-9月,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发电量226,210.10万度,上网电量191,983.85万度,平均上网电价0.52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191,983.85万度,垃圾入库量674.90万吨(含生活、餐厨等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入库量618.63万吨)。餐厨1-9月共提取油脂量22,966.91吨。公司有14个项目同时进行供热,合计供热量为86.21万吨。
相关经营数据分区域统计如下: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8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追溯调整上年度会计数据的原因是2024年第三季度完成了新收购的许昌欣旺能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许昌绿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同比稍有下降的原因是BOT项目建造收入减少541.40万元以及锂电池循环再利用板块收入减少1,470.24万元。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同比下降的原因是确认了部分资产的处置损失,垃圾采购及飞灰处置成本有所增加,另外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也使得本报告期利润减少。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回购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024年7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8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1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647,025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及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故目前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
2、市场开拓:
国内市场:2024年7月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生态收到三门峡市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旺能生态为三门峡餐厨垃圾处理委托运营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492.13元/吨(其中生产运营费为176.8元/吨),负责三门峡市湖滨区、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产生的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置及陕州区餐厨垃圾、废弃油脂的处置。8月旺能生态与三门峡市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三门峡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委托运营协议》。
国外市场:2024年9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旺能环保分别与SIAM POWER NONGSARAI COMPANY LIMITED、SIAM POWER NAKLANG COMPANY LIMITED签署了《呵叻府NONGSARAI 9.9 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呵叻府NAKLANG 9.9 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由旺能环保为呵叻府NONGSARAI 9.9 MW和NAKLANG 9.9 MW的两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提供设备设计、供应品、材料、出口清关、运输等。同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旺能泰国分别与SIAM POWER NONGSARAI COMPANY LIMITED、SIAM POWER NAKLANG COMPANY LIMITED签署了《呵叻府NONGSARAI 9.9 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呵叻府NAKLANG 9.9 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由旺能泰国为呵叻府NONGSARAI 9.9 MW和NAKLANG 9.9 MW的两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提供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服务等。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单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晓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6,892,989.69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807,221.60元。
法定代表人:单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晓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晓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87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89)刊登于2024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88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瑛女士主持,应参会的监事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1-9月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89)刊登于2024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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