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朱俊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学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林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朱俊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牛学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林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4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俊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3)于2024年10月3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619,357.91元,公司2024年1-9月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4,007,856.94元。截至2024年0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14,820,393.5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37,283,925.44元。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依据的原则,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820,393.5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652,128,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2,606,40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于2024年10月3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于2024年10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全文于2024年10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14:50在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于2024年10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英博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拟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619,357.91元,公司2024年1-9月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4,007,856.94元。截至2024年0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14,820,393.55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237,283,925.44元。根据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依据的原则,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4,820,393.5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拟订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652,128,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2,606,40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
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拟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内容: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包括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2、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包括子公司,下同)存在境外业务,受国际政治关系及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较为波动,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操作。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经营使用的主要外币币种;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业务期限及授权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000万美元。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到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在外汇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信息而造成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对手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但仍存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预测风险:公司通常根据销售或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决策该业务的具体实施和履约。
2、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配备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和公司整体管理政策建议等具体工作。
3、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为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7、公司内部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公司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8、公司证券法务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相关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定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公告内容请详见2024年10月30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地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02760;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联系人:牟岚、张英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765
(二)投票简称:蓝黛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提案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单位(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提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以及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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