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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4-68号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治理的整改要求,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开始, 公司获取的房地产项目主要是通过招拍挂和股权收购方式,这两种方式的土地购置成本、收购溢价较高,部分项目的土地购置成本及收购溢价占房地产开发成本总额的比例高达60%。在房地产行业总体下行的大环境下,车位销售价格逐步下降,继续将高额的地价成本和溢价分摊到产权车位中,无法真实体现项目各业态的利润率。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顺应房地产行业发展趋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房地产存货各业态之间成本分摊方法的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房地产开发成本按不同业态进行核算,按照可售面积平均分摊到住宅、商业、公寓、有产权车位和无产权车位。除无产权车位外,其余所有业态包括产权车位均分摊土地购置成本及相关收购溢价成本(如有)(以下简称“旧方法”)。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已竣工结转的项目沿用旧方法;尚未竣工结转的项目(拟开发或在建项目,未结转任何收入成本),产权车位不分摊土地购置成本及相关收购溢价成本(如有)。

  (三)变更日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变更影响

  对于已竣工结转的项目沿用旧方法,对损益不产生影响;对于尚未竣工结转的项目,虽然其产权车位不再分摊土地购置成本及收购溢价,但因尚未竣工结转,因此对收入成本不产生影响。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房地产存货各业态成本分摊方法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房地产存货各业态成本分摊方法的会计估计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客观、谨慎性原则对房地产存货各业态成本分摊方法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房地产存货各业态成本分摊方法的会计估计变更。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审查,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2                证券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4-67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代建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范围变动

  2024年9月30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76家,其中:房地产企业52家;非房地产企业24家。与年初相比,并表减少1家,具体情况如下:

  

  (二)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变动情况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21,749.5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38,289.21万元,增幅165.69%,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0,684.5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681.16万元,增幅33.39%,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物业费、应收房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账款余额45,904.4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6,350.08万元,增幅55.32%,主要原因是本期预付工程备料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9,248.8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043.40万元,减幅39.52%,主要原因是本期兑付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5)报告期末合同负债余额408,251.3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12,642.97万元,增幅38.11%,主要原因是本期房地产项目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4,132.9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206.22万元,减幅55.75%,主要原因是本期发放上年绩效奖金所致;

  (7)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60,214.6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0,054.35万元,增幅49.94%,主要原因是合同负债增加,对应的待转销项税增加。

  2、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税金及附加26,734.5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391.51万元,减幅54.01%,主要原因是本期竣工结算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率低,土地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

  (2)报告期财务费用50,280.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893.66万元,增幅30.98%,主要原因是本期资本化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99.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93.47万元,减幅95.65%,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44,054.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885.91万元,增幅26,068.07%,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5)报告期营业外支出10,990.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577.49万元,增幅355.43%,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税款滞纳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6)报告期所得税费用7,262.0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37.88万元,减幅36.85%,主要原因是本期税前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2024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0,005.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2,120.14万元,增幅216.70%。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2024年1-9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17.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1.52万元,增幅15.50%;

  (3)2024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075.0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808.20万元,减幅19.97%;

  上述原因导致公司2024年1-9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139,847.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3,697.70万元,增幅418.92%。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贾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晓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贾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晓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4-65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类第5号——上市公司季度报告公告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分别公开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 2024-67号公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公司监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2024-68号公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4-66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实际情况以及董事会的审议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客观、谨慎性原则对房地产存货各业态成本分摊方法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房地产存货各业态成本分摊方法的会计估计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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