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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汤昌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闵正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闵正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汤昌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闵正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闵正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汤昌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闵正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闵正花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工代表大会。经现场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举手表决,会议选举张玉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玉英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玉英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4年6月至2007年7月,任爱派科(深圳)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专员;2007年7月至2011年7月,任深圳市富兰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主管;2011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人力资源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经理。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以上议案4、5、6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件请于2024年11月15日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必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投票规则

  1、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2、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3、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6530851

  传真:0755-86024183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余应梓

  七、其它事项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366”,投票简称为:“一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1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1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1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本人/本公司对该次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FORMCHECKBOX   可以          FORMCHECKBOX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与监事会将于2024年11月7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四人、独立董事三人。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汤昌茂先生、郑宇峰先生、朱兴建先生、宋建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振超先生、梁融先生、周伟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胡振超先生、梁融先生、周伟豪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为2人,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1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提名柯汉生先生、邹香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三)。

  提名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选举张玉英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四)。

  三、其他说明

  1、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对第二届全体董事、监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汤昌茂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1998年1月,任新利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工程师;1998年2月至2002年7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项目经理;2003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执行董事;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兼任部分下属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和总经理等职务。

  2、郑宇峰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00年8月,任厦门万利达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00年11月,任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12月至2003年10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10月至2018年11月,任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市场部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朱兴建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西安市旌旗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年1月至2004年5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4年5月至2015年10月,历任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设计部总经理、销售总监;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公司供应链总监,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宋建彪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学历。1992年7月至 1994年8月,任江西景德镇通信设备厂助理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4年8月,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研究员;2004年9月至2008年4月,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员;2008年5月至今,任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附件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伟豪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广东外运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外运广东公司)会计;2002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事业部财务经理;2010年9月至2014年6月,任日邮物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任广州七喜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任深圳市中金创展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任深圳润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质监部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质监部负责人;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胡振超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业会计学士、管理会计硕士、会计学博士,中级会计师。2001年1月至4月,任中信21世纪深圳办事处投资经理;2001年5月至2007年3月,任深圳市科普特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兼财务部部长;2007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深圳麟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7月至2023年5月,任共青城泰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任深圳市时创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4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瑞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梁融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7年1月至2013年10月,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10月至2021年10月,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2年9月至今,任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柯汉生先生,197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1年2月,任厦门厦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02年10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2年10月至2004年2月,任深圳市格林耐特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2004年2月至2018年11月,历任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海外销售总监、销售总监;2018年11月至2023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部分下属子公司董事、监事等职务。

  2、邹香丽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5年7月至2008年2月,任深圳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助理;2008年3月至2020年6月,任公司及其前身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前身)商务部主管。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商务部主管。

  附件四: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玉英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4年6月至2007年7月,任爱派科(深圳)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专员;2007年7月至2011年7月,任深圳市富兰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主管;2011年8月至2018年11月,任深圳市一博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经理。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45.84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621.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具体情况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次募投项目原计划于2024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目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建工程已按计划全部完成,生产机器设备采购及其安装调试的进度未达到原计划进度,主要原因系公司为了提高投资效益,控制产线产能投资进度以与市场订单需求相匹配,避免产能过早投入形成浪费,导致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计划进度。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前景及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市场需求也呈现稳中向好、逐渐恢复增长的趋势,现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后一年,于2025年11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意见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之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而作出的时间上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之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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