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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1、董事变动情况

  2024年7月4日,储开荣先生被选举为董事长。

  2024年9月6日,赵伟雄先生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2024年7月17日,虞虹女士辞任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其辞职自2024年9月6日生效。

  2024年9月6日,黄东彦先生被选举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4年9月6日,储开荣先生辞任总经理职务;同日,赵伟雄先生被聘任为总经理。

  (二)权益分派事项

  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于2024年8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储开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富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富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储开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富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富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4-051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3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储开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薛炳海先生、黄德春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国际业务部的议案》。

  根据监管要求,为进一步防范跨境业务风险,加强公司合规经营,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同意撤销国际业务部。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为健全公司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及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聘任占洁莹女士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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