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4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公司内部选聘程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4、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十五次会议、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5)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6) 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23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7) 业务收入信息: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48,3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00万元。
(8)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6家,审计费用总额72,10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54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应爵,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勇,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江东,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拟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1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28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8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43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6年。
3、 2023年度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4、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公司内部选聘程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费用合理,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三) 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 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49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8日,本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及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2、 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46号)。
3、 特别提示事项
本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吉杰、张珺、冯梦诗
(2)电话:028-63286976
(3)传真:028-63286984
(4)电子邮箱:hwgfdb@163.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57,投票简称:浩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提案按照以下列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1、 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每一提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 对总议案进行表决,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50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审慎判断各项资产可变现净值及款项可收回性等,根据清查及测试结果,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试,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35.96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24.04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3,035.80万元,处置子公司减少资产减值准备441.67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 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 应收账款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2、 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评估确定其信用损失,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项等。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3、 长期应收款
公司对长期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89.91万元,转回19.17万元,处置子公司减少坏账准备407.49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46万元,转回4.85万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0.02万元。
(二) 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43.59万元,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出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035.80万元,处置子公司减少存货跌价准备34.18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35.96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24.04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035.80万元,处置子公司减少资产减值准备441.67万元,共计增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增加623.8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而做出,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47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户“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7,40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排名第4。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陆才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双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远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陆才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双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远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陆才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文双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常远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4-46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14: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陆才垠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二〇二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二〇二四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47号)。
二、 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选聘程序,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年度审计费用为16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28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上述费用包含开展正常审计业务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等。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8号)。
三、 审议《关于提议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30在成都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栋4单元9楼)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49号)。
备查文件
1、九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