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在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能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2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
本次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二、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巍巍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娜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至2010年及2024年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田娟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因其承接公司审计业务可能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4、审计费用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2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2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50万元。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有所增加,为审计范围变化所致。以上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确定。
三、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核查信永中和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2024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并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4-045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布局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英人寿”)经营发展需要,中英人寿于2024年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的资本补充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的面值及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由中英人寿在发行前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二)本次债券的期限及品种
本次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三)本次债券的利率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分段计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债券第1年至第5年的年利率(即初始发行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在前5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到本次债券到期为止,后5个计息年度内的票面利率为原前5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加100个基点(1%)。
(四)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五)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六)本次债券的增信机制
本次债券的发行无担保等增信机制。
(七)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中英人寿实际资本,提高中英人寿偿付能力,为中英人寿业务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八)本次债券的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组建承销团承销本次债券。后续根据中英人寿实际情况、市场情况及监管审批进度等确定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二、本次债券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决议有效期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中粮资本董事会审议并决定“决定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事宜。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本次中英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4-046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文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日(周五)下午15:00至17:00
2、召开方式:网络平台文字互动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彦敏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德罡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姜正华女士,独立董事钱卫先生。
4、网络互动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在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价值在线”平台(https://eseb.cn/1iB1xpnrXbO)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依规将在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大投资者可在2024年10月31日(周四)下午17:00前发送至公司投关专属邮箱:zlzbdb@cofco.com。
公司将对收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投资者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联系邮箱:zlzbdb@cofco.com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4-047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二)会议的召集人: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提案如下: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提案内容披露的具体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四)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有关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会议。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017079
传 真:010-8561702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粮福临门大厦11层1105
邮 编:100020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3;投票简称:中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以非累积投票方式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现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现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1日召开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提案表决意见
注:请在表决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填写“/”,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4-043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罡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珊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罡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珊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彦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罡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珊杉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4-041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英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公告》。
(四)《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4-042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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