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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4-08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张纳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四)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1.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2.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股份购买万和证券96.08%股份的相关事项

  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08%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9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自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各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工作尚未完成。

  (二)资管子公司的相关事项

  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12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23日,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资产管理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目前,公司正在推进资管子公司后续相关工作。

  (三)子公司国信资本住所变更情况

  2024年9月10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住所由“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312”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2518(一照多址企业)”。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变更的公告》。

  (四)证券营业网点的变更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设有239家证券营业网点,分布于全国117个城市。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网点的变更情况如下:

  

  (五)报告期内债券发行及兑付兑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38亿元,票面利率为2.15%。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第十一期、第十二期、第十三期和第十四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分别为20亿元、20亿元、10亿元和30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1.85%、1.80%、1.99%和1.90%。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了非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第一期)、非公开发行2020年永续次级债(第二期)、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第二期)、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一)、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的利息;按时足额兑付了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2023年第十九期、第二十四期、第二十五期和2024年第十期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中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编制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本报告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中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中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4-08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姚飞董事、刘小腊董事、李石山董事、张雁南董事、张蕊董事、李进一董事、朱英姿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其余2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张纳沙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4-08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许禄德监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其余2位监事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监事会召集人洪伟南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就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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