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15-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可以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网络投票操作方式、计票规则如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5)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12日17:00之前送达到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TCL智家),邮编 528427(信函请寄: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吴鑫、刘癸源;
(2)联系电话:(0755)8652 9556;
(3)电子邮箱:tclzj_ir@tclsmarthome.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TCL智家)。
5、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8
2、投票简称:TCL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9:25,0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4年11月7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三: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目里划“√”,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68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15:3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四)召集人: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彭攀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0人,代表股份548,150,6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0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78,020,92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8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8人,代表股份70,129,7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2%。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84,111,428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28,272,226股(公司控股股东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55,839,202股公司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9人,代表股份83,022,69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892,9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3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8人,代表股份70,129,7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绍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6,483,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9%;反对800,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0%;弃权866,5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1,355,6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21%;反对800,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42%;弃权866,5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37%。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英展、林佩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65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收购TCL家用电器(合肥)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家电”)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肥家电 2023 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均应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同期数据均指调整后(即包含合肥家电)数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9.5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冰箱和洗衣机主业,日常经营持续改善,运营效率有所提升;同时,受益于出口需求提升和 ODM 业务扩张,本报告期内出口订单和 ODM 订单取得明显增长。
2、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9.16%,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3、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6.08%,主要系本期采购规模扩大,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增长,现金流出同比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至2024年9月30日,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43,397,827股。公司于2024年10月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获悉武汉株信睿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64,380,000股已全部被冻结,详情请见公司2024年10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注2:以上公司持股前10名股东信息来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公司从上述股东西藏金梅花投资有限公司处获悉,其公司名称已于2024年06月13日正式变更为西藏金梅花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彭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如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彭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如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彭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如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63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将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情况,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现拟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上述调整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陈绍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1月15日15:30在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2楼A1(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TCL智家 公告编号:2024-064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9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笑洋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将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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