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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 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股东冉晓凤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冉晓凤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冉晓凤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70,550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股东主动减持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冉晓凤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016,02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997473%。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被动稀释

  2023年7月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70,550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0股,计算相关比例时公司总股本由120,010,723股(即公司总股本120,381,273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70,550股)增加至120,381,273股,导致冉晓凤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冉晓凤持股比例从5.015403%下降至4.999965%。

  (2)主动减持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的权益变动包含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及被动稀释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杰恩设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冉晓凤)》。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2、《杰恩设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冉晓凤)》;

  3、《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杰恩设计

  股票代码:300668

  信息披露义务人:冉晓凤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集中竞价交易、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杰恩设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冉晓凤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512322************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个人资金需求。除本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外,2023年7月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被动稀释。

  二、未来12个月股份变动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2022年3月至本报告披露日,杰恩设计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被动稀释。

  2024年10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杰恩设计3,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2492%,减持均价为20.80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70,550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完毕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余额为0股,计算相关比例时公司总股本由120,010,723股(即公司总股本120,381,273股扣除已回购股份370,550股)增加至120,381,273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从5.015403%下降至4.99996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权益变动包含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及被动稀释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杰恩设计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冉晓凤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其他文件。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第九节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冉晓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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