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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23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度修订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含)表决通过,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2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11月15日在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1、议案2.00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        证券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2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4 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新设子公司投资建设锂电池隔离膜项目,拟规划建设产能约10亿平方米/年,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20亿元人民币,资金通过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落实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投资合同、 设立马来西亚子公司、土地购置、投资规划实施等),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9号)。

  2、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原因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注销79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4,833份、同意回购注销7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32,399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6月17日,公司完成前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详见公司2024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号),2024年9月9日,公司完成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详见公司2024年9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2号)。

  3、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700股。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9月9日,公司完成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详见公司2024年9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2号)。

  4、报告期内,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590.51万股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4号)。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590.51万股,注册资本将减少590.51万元,相关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公示期已于2024年9月28日到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注销及减资手续正在办理中。详见公司2024年9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注销回购公司股份的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6号)。

  5、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合计增持公司股票532.40万股,合计增持金额20,043.9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2号)。公司实际控制人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于2024年2月7日自愿承诺自该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号),该承诺已于2024年8月7日履行完毕。

  6、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不行使可转换公司债券“恩捷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自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如再次触发“恩捷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1号)。

  7、报告期内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印度电池制造商Exide Energy Solutions Limited的定点信,确认其成为EESL的合格供应商,将为EESL提供锂电池隔离膜产品,预计2025年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供货量需以正式销售订单为准。详见公司2024年9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印度Exide Energy Solutions Limited定点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1号)。

  8、2024年7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恩捷股份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015号);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晓明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恩捷股份实际控制人家族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016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7号)、《关于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致歉并承诺购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68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补充)》。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Paul Xiaoming Le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见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金焕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Paul Xiaoming Lee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见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金焕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2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翟俊、董事向明、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221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2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2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24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2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14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221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22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23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222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所”)

  2、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大华会所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鉴于上述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研究决定,拟聘任容诚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容诚会所未提取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会所”)和容诚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所及容诚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和自律处分1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姚瑞,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郎海红,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所质量控制部从事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本次拟聘任容诚会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为人民币2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2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大华会所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鉴于上述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容诚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所是一家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素质较高,同意聘请容诚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280万元。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 容诚会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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