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3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80,966股予以回购并注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480,966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882,932,201股减少至882,451,235股(详见临2024-023号公告)。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5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680,670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上述4,680,67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882,451,235股减少至877,770,565股(详见临2024-037号公告)。
据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24-039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表决,全票赞成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东方创业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024年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的行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了投资者持股信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详见临2024-040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2024-040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7,877,664.0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6,734,168.90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37,647,942.75元。
公司拟以2024年10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877,770,5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81,632,662.55元(含税),占2024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3.45%,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全票赞成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了投资者持股信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与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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