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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67,701,997股;同时,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福蓉转债”于2024年1月24日进入转股期,至2024年10月28日“福蓉转债”转股数量为135,217股。因此,截至2024年10月28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45,527,214股。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公司总股本已变更为745,527,214股。此外,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公告》等的规定,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经营范围的表述,存在表述不规范的问题。

  因此,公司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将《公司章程》(修订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本)后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经营层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韩性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韩性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景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共九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在2024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十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所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因此,公司通过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公开选聘了会计师事务所。结合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进行修改,按照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将《公司章程》(修订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本)后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经营层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4年11月30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该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该额度。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4时在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3)。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志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该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在2024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十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所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因此,公司通过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公开选聘了会计师事务所。结合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进行修改,按照修改内容编制《公司章程》(修订本)并将《公司章程》(修订本)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本)后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章程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经营层有权按照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本)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4年11月30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该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该额度。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完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所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因此,公司需要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服务。

  ●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4年8-9月通过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公开选聘了会计师事务所,结合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公司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5)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数量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人。

  (7)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7,663.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834.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08.66万元。

  (8)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为3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852.20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12,00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波君,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博通股份、正平股份、烽火电子、天润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贤,注册会计师,202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片仔癀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波,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为宝钛股份、西安旅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波君、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波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波君、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波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招标选聘定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12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00万元、募集资金专项鉴证费用5.00万元),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确定,与公司上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基本持平。若公司2024年度审计范围发生增减或业务复杂程度发生变化,授权公司经营层视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截至上年度已连续十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完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已达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所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因此,公司需要重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服务。

  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于2024年8-9月通过邀请招标选聘程序公开选聘了会计师事务所,结合选聘结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公司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并于2024年10月29日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选聘工作符合法规的要求,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因此,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2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便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12个月内的金融理财产品,该投资品种不得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自2024年11月30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该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

  (四)资金来源

  用于此项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授权及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理财产品投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产品虽然为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投资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对自有闲置的资金进行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进一步提升整体业绩水平。

  四、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理财产品投资决策权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7        证券简称:福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转债代码:113672        转债简称:福蓉转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前述文件以邮寄、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供核查;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福蓉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五)登记地点: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六)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卫、严思吉

  电话/传真:028-82255381

  邮箱:zhengquanbu@scfrkj.cn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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