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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增持计划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了公告编号为2024-072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司5%以上股东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嘉医疗”)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4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源嘉医疗累计已增持公司股票2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78%,累计增持金额为169.92万元。

  2.药品再注册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0.625g)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并于2024年7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0.625g)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事宜。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浙江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通过珍珠明目滴眼液、金匮肾气丸、百合固金口服液等28个品种的药品再注册批件。

  3.担保事宜

  3.1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天目山为满足其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申请1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本次借款为信用贷款,由公司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金家岭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相关抵押担保事项。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本次担保金家岭集团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由公司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金家岭集团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2接受担保

  为满足公司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500万元及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低风险业务500万元。授信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根据授信额度,公司拟与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上述事项由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非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该事项已经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学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学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加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学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鸿坚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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