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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截止3季度,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微增1.57%,因所得税因素,使净利润同比下降3.47%;又因非经常性损益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06%。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今年1-9月,公司实现燃气销售量26.12亿方,同比增长0.71亿方,增幅2.79%,完成财务结算的燃气安装户数5.57万户。报告期末总服务客户数为599.64万户。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金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蕤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金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金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蕤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5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40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子通信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金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股东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函》,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晋、王洪、王海兵于2024年11月14日达到独立董事连续任职规定期限,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决定提名张华、程源伟、余剑锋为公司独立董事人选,林晋、王洪、王海兵任职到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张华、程源伟、余剑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张华、程源伟、余剑锋为公司独立董事人选。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同时,根据董事长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张华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程源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余剑锋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上董事会专委会委员(主任委员)提名待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后生效。

  前述独立董事变更需经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工作简历

  张华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同时兼任中国燃气学会压缩天然气专委会委员,被聘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专家,重庆市发改委咨询专家,重庆市建委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专家,重庆市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等。1988年7月至今,就职于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任燃气工程设计院副院长。

  程源伟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从事检察、监察工作,1993年6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现为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曾先后担任过重庆上市公司太极集团、西南药业、桐君阁、中国嘉陵、建摩B、世纪游轮、涪陵榨菜、重庆水务、金科地产、美利信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目前担任梅安森独立董事并担任涪陵电力、正川股份、华邦健康、三峡水利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余剑锋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1年7月至1993年4月任四川航天工业有限公司职员;1993年6月至1994年12月任重庆四维软件研究所业务人员;1995年2月至2002年5月在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审计业务助理、项目经理、审计部副经理、经理、专业标准部经理、高级经理;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任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干事。曾先后担任过重庆啤酒、九龙电力、建设摩托、渝开发、重庆水务、瑜欣电子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003年10月至今任重庆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2008年4月至今任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2012年2月至今任重庆公众河流环保文化中心主任。现为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4-056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40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金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阅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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