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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朝晖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林欢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3)监事会成员保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经核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要求、繁简程度、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9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同时具有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产品类型: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同时,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购买金融产品和协定存款相关文件事宜,具体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汽配”或“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0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33.50万股,发行价格为14.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8.71万元,扣除13,436.71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72.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0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576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且该议案于2023年12月25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同时,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保本型金融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基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管理层签署购买金融产品和协定存款相关文件事宜,具体由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的款项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短期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产品。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签署购买金融产品和协定存款相关文件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 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于2024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金融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现金管理方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经核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朝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昀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昀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司负责人:张朝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昀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昀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朝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昀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昀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路1188号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

  至2024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5日9:00-17:00,以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15日17:00前送达。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路1188号三楼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日应不迟于2024年11月15日,信函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溪路1188号

  邮编:201204

  电话:021-58442000

  联系人:李改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7      证券简称:上海汽配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5日(星期二)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aaa.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王游沼

  董事会秘书:高明

  财务总监:陈昀

  独立董事:牛建军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2日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5日(星期二)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b@saaa.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改

  电话:021-58442000

  邮箱:zqb@saa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空调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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