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过确认和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1-9月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下同)共-1,756.94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1-9月确认信用减值损失-1,681.55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1.52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578.7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71.30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1)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期末存货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确定可变现净值的依据为: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024年1-9月确认资产减值损失-75.39万元,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59.26万元,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6.1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756.9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56.94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规定。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消除公司潜在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
回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2日对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0月21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85名激励对象授予136.45万份股票期权。
8、2021年11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完成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119.6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3,920,000股增加至125,116,500股。
9、截至2022年8月30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的64.37万份预留授予权益(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及行权条件的激励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48.6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24,70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08,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424,65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股转增0.2股,截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总股本124,70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908,5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9,462,500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该方案已于2024年7月实施完成。
根据《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时的计算公式:
P=(P0-V)÷(1+n)=(38.0974-0.27)÷(1+0.2)=31.5228元/股11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因实施权益分派,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1.5228元/股,结合实际情况,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31.522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的计算公式:
Q=Q0×(1+n)=32.3700×(1+0.2)=38.8440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伟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消除公司潜在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制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伟明先生、许云先生、聂磊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伟明先生、许云先生、聂磊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及《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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