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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关联方涉及房地产业务合同纠纷,控股股东为其关联方相关业务合同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全部2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已经被全部轮候冻结。上述冻结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暂不产生影响。如后续相应股份被变价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敦促控股股东采取积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金融机构协商贷款展期、出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申请政府纾困基金等方式,积极化解相关债务违约给公司带来的控制权变更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减少和消除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小军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2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慎审核,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同意按时披露《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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