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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758,556股,持股比例为1.30%,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童茂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花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元。

  公司负责人:童茂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童茂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花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花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2-B幢806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588弄虹桥世界中心L2-B幢806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邮件的方式登记,邮件以抵达公司邮箱(public@skychemcn.com)的时间为准。在邮件内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扫描件,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参会报名”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费维、邹镕骏

  联系电话:021-59766069

  邮编:201700

  电子邮件:public@skychemcn.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公司名称

  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公司名称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公司名称的情况

  

  二、 拟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公司名称的原因说明

  (一) 拟变更注册地址及公司名称的原因

  近年来,在持续推动公司PCB电子化学品业务增长的同时,公司也在不断吸纳集成电路方面的优秀科研人才,并加大先进封装、先进制程等集成电路相关材料的研发投入,积极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努力实现把公司配方型电子化学品在PCB(含封装基板)全覆盖的能力拓展到芯片领域。基于此,公司在审慎研究后,决定将注册地址迁至上海,以期充分利用上海丰富的集成电路产业政策、集成电路产业资本和优秀的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公司由珠海迁至上海后,需要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更换名称。

  (二) 拟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

  公司拟以本次三季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依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136,926股提升至83,957,192股,公司注册资本亦相应提升至83,957,192元人民币。关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三、 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修订后的《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公司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最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及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不涉及证券简称、证券代码的变更,证券简称仍为“天承科技”,证券代码仍为“688603”。

  2、 注册资本变更的具体金额以最终实际实施的转增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03        证券简称:天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管理机制,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指导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及新制定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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