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晨光科力普指上海晨光科力普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安硕文教指安硕文教用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贝克曼指Back to School Holding AS,系晨光主营书包业务的挪威子公司。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主要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业务子公司经营情况
(1)晨光科力普实现营业收入915,754.46万元,同比增长10.07%。
(2)晨光生活馆(含九木杂物社)实现营业收入111,734.71万元,同比增长13.11%,其中九木杂物社实现营业收入105,704.25万元,同比增长15.4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拥有740家零售大店,其中九木杂物社702家,晨光生活馆38家。
(3)晨光科技实现营业收入88,191.01万元,同比增长34.19%。
注:晨光生活馆指晨光生活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零售大店。九木杂物社指九木杂物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零售大店。晨光科技指上海晨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湖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先保 会计机构负责人:翟昱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陈湖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先保 会计机构负责人:翟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湖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先保 会计机构负责人:翟昱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中午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余额不超过0.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或其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99 证券简称:晨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交易品种及工具: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场所: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商业银行。
●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余额不超过0.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国际贸易,并发生外币收支业务。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 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外汇衍生品余额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余额不超过0.7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 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 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该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交易场所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商业银行。
(五) 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或其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因客户的应收款项发生逾期,导致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到期无法履约,从而引发的违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部控制机制,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交易品种、规模及期限。
2、 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商业银行,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公司定期对交易对手方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评估。
3、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的谨慎预测和实际业务敞口情况,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4、 公司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及时跟踪外汇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并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持续评估。
5、 公司明确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者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
6、 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开展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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