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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精达”)、 广东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精达”)、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陵精迅”)、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精达”)、广东精迅特种线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精迅”)。

  ●担保金额:截至2024年10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49,1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经审计)538,369万元的64.85%,公司没有逾期的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担保,主要内容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铜陵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8年4月10日

  2、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秦兵

  4、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漆包电磁线、裸铜线、电线电缆的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

  6、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77,301.86万元,净资产87,501.1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3,827.10万元,净利润为11,349.4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02,415.56万元,净资产93,181.04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345,150.45万元,净利润为7,013.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铜陵精迅特种漆包线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03年4月4日

  2、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秦兵

  4、注册资本:23,501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漆包圆铜线、漆包圆铝线及其它电磁线,异形线,裸电线,电线电缆的制造和销售。

  6、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8,264.26万元,净资产67,254.8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4,516.42万元,净利润为9,404.2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24,695.65万元,净资产73,725.06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103,986.08万元,净利润为6,393.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广东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9月16日

  2、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夏工业园地段东风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秦兵

  4、注册资本:19,379.283868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特种漆包线、漆包微细线、电磁线、产品内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1,431.09万元,净资产64,030.6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4,422.76万元,净利润为5,902.1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74,992.44万元,净资产66,864.26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187,708.33万元,净利润为2,782.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天津精达漆包线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年5月20日

  2、住所:天津东丽经济开发区四纬路

  3、法定代表人:秦兵

  4、注册资本:9,835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制造并销售特种电磁线、特种漆包线、聚氨酯复合尼龙漆包线;异形漆包线、裸铜线。(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6、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0,974.82万元,净资产32,894.6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8,197.48万元,净利润为4,710.3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16,638.29万元,净资产35,388.56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126,335.02万元,净利润为2,461.0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广东精迅特种线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01月17日

  2、住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有色金属产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秦兵

  4、注册资本:13,503.86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电磁线 、裸铜线及电线电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8,869.73万元,净资产21,812.9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058.39万元,净利润为2,299.2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7,892.37万元,净资产23,533.77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35,029.48万元,净利润为1,682.1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下属公司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49,126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经审计)538,369万元的64.85%,公司没有逾期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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