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4,50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6,023.1174万股的0.101%。
● 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9,00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76,023.1174万股的0.027%。
●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个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起6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当批次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因此公司申请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暂不上市,首次授予部分继续禁售至2025年3月28日,预留授予部分继续禁售至2025年1月20日。后续,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百姓”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董事会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9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7、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4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该批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3月29日上市流通。
9、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或职务变更的2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139,9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0、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为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在满足相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日为2022年9月29日,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9月28日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为预留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在满足相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登记日为2023年7月21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7月20日届满。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于2024年9月28日届满,23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7月20日届满,5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36名激励对象共计764,501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共计209,002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8月30日
2、登记日:2022年9月29日
3、解除限售数量:764,501股
4、解除限售人数:236人
5、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6、 继续禁售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为2024年9月29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4,5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个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起6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当批次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因此公司申请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2025年3月28日。后续,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四、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3年7月7日
2、登记日:2023年7月21日
3、解除限售数量:209,002股
4、解除限售人数:57人
5、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6、继续禁售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为2024年7月21日;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7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9,0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7%;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自每个解除限售的条件达成之日起6个月内,其所持有的当批次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因此公司申请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暂不上市,继续禁售至2025年1月20日。后续,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手续。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意见: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4-074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增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2024-2025年度(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预计增加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老百姓”)的影响:本次新增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提升规模效应和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本次拟新增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所需,有利于公司提升规模效应和盈利能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18,000万元,未达到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净资产(670,123.56万元)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2日、2024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1-6月及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2025年度(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公司与北京同仁堂湖南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湖南医药”)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2,000万元。
2024年7月-9月公司与同仁堂湖南医药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3,475.64万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8,000万元,增加后公司与同仁堂湖南医药202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交易金额均为含税金额,2024年7月-9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2: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进行新增外,其他已公告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不变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名称:北京同仁堂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5MADCP9EL3B
成立日期:2024年3月15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硕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769号军民融合科技城D组团107、207号
主营业务: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食品销售等。
同仁堂湖南医药为公司参股公司,老百姓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兄弟谢子雄任副董事长,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陈立山任董事,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同仁堂湖南医药于2024年3月15日成立,2024年6月19日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截至2024年9月30日,同仁堂湖南医药资产总额8,290.41万元,净资产5,563.54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7,874.22万元,净利润-273.13万元,2024年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44.8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目前同仁堂湖南医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同仁堂湖南医药购买及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参考同品质、同量级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付款时间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同仁堂湖南医药是同仁堂集团的省级平台与展示窗口,一方面,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强强联合,可深度锁定优质稀缺资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联合创新,打造立足百姓健康的现代化中医药服务体系,搭建现代化药事服务和运营发展平台,对公司协同发展、实现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升规模效应和盈利能力,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4-076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 日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3.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均为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授信,具体授信额度与期限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4-071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老百姓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8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9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7、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4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该批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3月29日上市流通。
9、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或职务变更的2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139,92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0、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发布了《老百姓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6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发布了《老百姓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7元(含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相应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派息: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1+n)。
其中: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1、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本次调整前,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6.28元/股。
本次调整后,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6.28-0.66)÷(1+0.3)-0.3307=11.685元/股。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因离职或职位变更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11.685元/股,本次因个人绩效不达标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为11.685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调整后的回购注销数量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职务变更,1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评结果为一般,按个人综合业绩达成率解除限售。
前述对象本次调整前应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277股。本次调整后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4,277×(1+0.3)=135,561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截至《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4-073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职务变更,1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评结果为一般,按个人综合业绩达成率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5,56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因此相应减少135,56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2月14日
2、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808号
3、邮编:410152
4、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5、联系电话:0731-84035189
6、传真:0731-84035196
7、邮箱:ir@lbxdrugs.com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4-075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 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9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0,453,673.8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5,179,765.2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5,273,908.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7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2]0012号)。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30,557.15万元(包含利息、手续费以及发行费用的影响),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拟投入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已扣除1,517.97万元发行费用。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2024年10月28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6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老百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4-077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王黎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党娴女士、林欢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党娴女士与林欢女士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党娴女士、林欢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5,441股、24,93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党娴女士个人简历
党娴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于2005年1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天津老百姓门店课长、店长,河北老百姓营运总监,天津老百姓营运总监兼北京区域总监,天津丰沃达副总经理,老百姓华北大区采购总监,老百姓湘赣大区采购总监,集团新零售中心副总经理、营运中心营销总监、营运总监兼会员运营总监、营运中心总经理等职务。
2、林欢女士个人简历
林欢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01年9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湖南公司门店店助,陕西公司门店店长、营运部长、采购部长、营运总监、总经理助理、商品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湘赣大区总经理,湘北公司总经理,湖南大区总经理,集团供应链总经理兼采购中心总经理等职务。
证券代码:603883 证券简称:老百姓 公告编号:2024-079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808号老百姓1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来信请寄:湖南省长沙市青竹湖路808号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9楼证券事务部,邮编:41015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lbxdrugs.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信函、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11月14日18: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4日(9:00—18:00)
5、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青竹湖路808号老百姓大药房集团总部15楼会议室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路808号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诗倪、刘遐迩
电话:0731-84035189
邮箱:ir@lbxdrugs.com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2、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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