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D股、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函等文件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科创生态园人单合一研究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
至2024年12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38)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一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尔集团公司、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Haier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HCH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IMITED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 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12月13日16: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2、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科创生态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外资股股东(D股股东、H股股东)
参见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函等文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联系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科创生态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6101
联 系 人:刘晓梅 刘涛
联系电话:0532-8893 1670
传 真:0532-8893 1689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90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4-03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 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在青岛市海尔科创生态园生态品牌中心中118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锦芬、吴琪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他董事现场参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华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表决权委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李华刚、邵新智、宫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当前公司正深入推进中国市场零售转型变革和海外品牌本土化能力升级,形成面向未来的、可持续高质量增长的市场竞争力;其中,打造涵盖仓储、分销、配送的全流程一体化物流能力是变革落地的关键一环。基于战略目标,公司拟通过受托表决权的方式,实现对日日顺的控制,在公司家电业务的物流服务体系上形成同一个公司、同一个团队、同一个目标,全面打通业务体系与物流体系之间用于链接的人员、系统和数据接口,以充分实现提升运营效率、加速公司业务模式变革落地以及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之目的。为此,公司全资子公司贯美(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贯美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冰戟(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戟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冰戟公司将其持有的优瑾(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瑾公司”)55%股权对应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贯美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事项”)。本事项完成后,贯美公司将实际控制优瑾公司100%表决权比例,优瑾公司及其控制的日日顺(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日顺上海”)、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日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事项不涉及对价支付安排。
鉴于本事项完成后,优瑾公司、日日顺上海、日日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预计将新增与海尔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将公司与海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预计发生的向关联人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的服务内容增加“物流服务”,并将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向关联人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上限分别调整如下:
公司也将据此决议与海尔集团签署《<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之服务提供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服务提供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向关联人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调整及《<服务提供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以冰戟公司与贯美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为前提。
上述向关联人提供服务类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调整系针对合并日日顺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日常交易涉及的定价原则、结算时间和方式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20日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并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41,以及近日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函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90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4-039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在海尔科创生态园生态品牌中心中11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大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香港、德国等地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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