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柄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屏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4-029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变更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补选王礼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殷小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附件:王礼全先生简历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
王礼全先生简历
王礼全先生,中共党员,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王礼全先生现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石油川中油气公司市场部副部长,四川万通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华润万通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4-030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燃气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紧密围绕“强安全、炼思维、促变革、大发展”的年度管理主题,坚定执行“一干两支,上下延伸”战略路径,推动组织变革,探索战略转型,着力市场挖潜,充分激发各业务单元的创新活力,持续形成内部管理与经营发展的双向驱动,有效促进公司高质量平稳有序发展。
公司将坚定做强、做优核心主业,加快整合业务链上下游优势资源,深度融入市场化竞争,重塑品牌形象,推动新动能业务发展,实现稳中有进的经营目标,彰显国有企业的温度和力量。
二、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运营效率并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特点,着眼于企业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统筹考虑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自公司2019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持续稳定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达12.38亿元,近年均分红率均逾50%,位于行业前列。
公司未来将继续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坚持实施连续现金分红政策,积极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智改数转”
公司持续推动信息技术与多项业务的融合互促,实现经营模式由分散向整体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由封闭向开放转变。围绕全域“大运维”的整体目标,公司开展输配侧数据融合平台建设、输配侧基础数据指标系统和输配业务综合报表系统建设等工作,目前已完成管道定检系统部分功能开发、SCADA系统数据融合展示平台的搭建和试运行。
为培育自有科技人才队伍,公司以技术图谱为抓手,加强技术信息组织体系建设,不断丰富知识库、标准库和专家库建设,组建专项研究小组,深度参与综合能源项目、智慧化场站建设、专业低代码平台开展自主研发、多业务场景自主研发等多个领域,完成客户类、输配类和管理类等多项信息系统自主研发,实现关键系统自主运维,初步开展数据分析与价值挖掘,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丰富投资者交流方式
公司建立了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日常在上证e互动、邮件、电话等方式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回复率达到100%,并主动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机构投资者交流会、中小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持续完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
下一步,公司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投资者关心的领域,持续提升披露信息的主动性、有效性和透明度,为投资者参与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加强和市场参与主体的沟通能力,更加准确有效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五、加强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不断深入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三会合规高效开展,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等,公司治理有效性持续提升。
公司将持续遵循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支持,确保信息流通渠道顺畅无阻。同时,公司致力于保障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项委员会、监事会的标准化运作,全力提升上市公司的发展质量,维护公司及所有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公司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重点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公司同时积极组织培训,及时传达监管信息,推动“关键少数”人员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不断提升自律和合规意识,截至目前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和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督与激励机制,支持“关键少数”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优化决策流程,加强内部监督与沟通,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高效规范运作。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拟采取的举措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 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4-031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大楼2楼207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 1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董事会办公室(708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1月14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59930
传真:028-87776326
邮编:610041
联系人:郭诚、冯欣豪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4-027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燃气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王礼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殷小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关于公司变更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燃气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修编《输配运行管理制度》及新编《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项基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15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2024年11月11日为股权登记日。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1)。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4-028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志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就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4-032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提问预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至11月2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进行提问。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增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11:00-12:00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11:00-12:00;
2.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3.网络互动平台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王柄皓先生、总经理王礼全先生、独立董事李华清先生、副总经理高文先生、董事会秘书郭诚先生,具体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至11月28日(星期四)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dgasdb@cdga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7059930
电子邮箱:cdgasdb@cdga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同时,公司将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发布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活动记录。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