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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7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00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志邦家居2024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436,547,813股减少至436,505,813股,注册资本由436,547,813元变更为436,505,813元。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前述证券变更登记。基于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同时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依法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根据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八)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80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经与大华友好协商,根据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方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8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4.83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0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7.21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马章松,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应流股份、富煌钢构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卫国,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安吉,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了浙江恒威、正裕工业、万向钱潮、健盛集团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核了联赢激光、黄山胶囊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投标报价书,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较上期减少12.50%;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含税),较上期保持一致;合计审计费用为85万元(含税)。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1年担任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大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经与大华友好协商,根据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 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 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82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至11月1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bom@zbo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20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孙志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孙娟女士,独立董事胡亚南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11月19日(星期二)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bom@zbom.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董秘办

  联系电话:0551-67186564

  邮箱:zbom@zbo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81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月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公司调整财务总监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原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柱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柱先生的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刘柱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000股。上述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刘柱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柱先生在财务总监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许帮顺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孙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孙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孙娟女士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总监的任职条件,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简历请见附件。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2. 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孙娟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05年加入志邦家居股份公司,历任志邦南京销售公司财务负责人,营销领域财务负责人、预算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投资者关系总监及证券部负责人、IJF Australia Pty Ltd董事。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4-08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3 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24年10月30日的指定信披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证券部

  电话:0551-67186564

  传真:0551-65203999

  邮箱:zbom@zbom.com

  联系人:臧晶晶

  (三)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8日上午 9:30-11:30 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会务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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