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1:00在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原尚股份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詹苏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建议并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8日以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并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00在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董事长余军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本次收费系根据公司业务收入情况、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3 年末,累计已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本次收费系根据公司业务收入情况、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续聘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报备文件: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的说明
2、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2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投资”)及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骏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3.83%股份的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投资”)及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骏荟”),在2024年10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广州骏荟提议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新增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上述议案类型为非累积投票议案,不涉及累积投票,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10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5点00 分
召开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2日
至2024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及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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