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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度修订依据

  为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体系,明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研究公司ESG战略及目标、向董事会提出ESG管理相关建议的职责,同时结合公司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优化调整情况,公司修订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制度修订内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

  和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新增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双河路12号院3号1层101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

  ● 公司拟新增“租赁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

  ● 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新增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双河路12号院3号1层101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同时新增“租赁厂房”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0,8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37.8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860.1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23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情况

  本次新增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双河路12号院3号1层101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同时新增“租赁厂房”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外,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建设期等均不存在变化。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原因及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是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缓解公司现阶段生产空间紧张的现状,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新增的实施地点毗邻原实施地点,有利于保持员工稳定和便于后期物料运输及管理。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新增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双河路12号院3号1层101厂房作为募投项目“智能化无人采煤控制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数字液压阀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同时新增“租赁厂房”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天玛智控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6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0月2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150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罗劼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其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分项表决,同意监事会提名罗劼先生、艾栎楠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提名罗劼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艾栎楠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153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

  至2024年11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于2024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其余议案于2024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以现场、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登记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所需证明文件详见第2、3项)。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文平

  电话:010-84261737

  邮箱:ir@tdmarco.com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二)现场会议出席者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治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铁映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刘治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铁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治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明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毕铁映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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