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新签项目的数量、合计金额情况
2024年7-9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11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7,208.64万元。新签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4项;工程设计项目7项。
二、本年累计签订项目的数量及合计金额
2024年1-9月,公司及下属公司新签项目合同39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2,610.81万元。本年签订项目合同中,工程施工项目12项;工程设计项目27项。
三、已签约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1、新野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目前该项目因专项资金未到位,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2、串场河景观带建设工程(步湖路至伍佑港段)总承包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目前该项目因工作面移交原因,尚未进入执行阶段。
3、徽秀文旅项目(EPCO)
该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目前,该项目尚在前期勘察阶段及政府落实工作面的过程中。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吴光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永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娟利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洪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曹光泽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020323
传真号码:0571-86097350
电子邮箱:ir@hzyllh.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26号办公楼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曹光泽先生,男,1995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投资者关系经理,2024年5月加入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光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光泽先生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的情形。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忆明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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