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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1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至11月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myse@mywind.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5日 上午 11:00-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张传卫先生

  首席财务官:梁才发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成奎先生

  独立董事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朱滔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5日 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至11月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myse@mywind.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0-2813 8632

  邮箱:myse@mywin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9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王利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相关事项在程序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额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收购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阳龙源”)100%股权。上述交易于2024年1月16日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广东明阳龙源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由于公司、广东明阳龙源同受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是非暂时的,因此公司收购广东明阳龙源100%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应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公司需对以前年度的各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即,公司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时应当将广东明阳龙源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期末的项目纳入合并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上述报表比较期间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为121,119,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3%。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7,612,293.45元。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传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才发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峰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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