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4-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九个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合计完成货物吞吐量53,307万吨,同比增长5.7%;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413万标准箱,同比增长8.0%。上述吞吐量数据未计及本公司于相关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持股比例。
本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的营运数据乃根据本公司内部统计资料初步编制,与本公司公布的年度实际数字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4-058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青岛港港区智能化升级项目、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董家口港区大唐码头二期工程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节余资金金额人民币14,261.3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若无特指,以下元均指人民币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运营。
● 上述事项已经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岛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39号文),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54,37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1元,股款已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2,094,673,36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15,743,5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978,929,768元(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9年1月15日到账,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026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终止青岛港董家口港区综合物流堆场一期工程项目,并将原拟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8,000万元全部用于另一募投项目青岛港设备购置项目;同意公司终止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工程项目,不再将该项目作为募投项目。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董家口港区港投通用泊位及配套北二突堤后方堆场项目的预计剩余募集资金68,717万元全部投入到新募投项目董家口港区大唐码头二期工程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结项。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共计197,892.9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9,518.34万元,收到利息收入15,886.71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4,261.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4)=(1)-(2)+(3)。
2、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三、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支出。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公司拟将A股募集资金的全部节余资金14,261.35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含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运营。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青岛港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规定,符合青岛港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青岛港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 报备文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上网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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