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0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94.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3.8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651.38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382.64万元后,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浙江长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陵路支行账户(账号为:201000263123448)人民币25,768.74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4722700001546)人民币4,5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账户(账号为:572900249010101)人民币2,000.00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70.9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497.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1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33130002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中“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均已全部按计划投入使用完毕。“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3.82万元(包含已确认未支付项目款项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1,706.73万元(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706.73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5.60%。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流情况及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募投项目为“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5,5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上述资金的使用方向主要包括设备工程及铺底流动资金。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浙江中晶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3.8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06.7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存放于公司为本项目实施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银行账户:572900249010101及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银行账户:572901062510606)。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自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工作,并基于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受客观因素及内外部环境的影响,公司审慎放缓投资节奏,故“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整体进度较慢。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后对“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鉴于近年来半导体市场变化及其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在综合评估当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与未来发展规划后,拟对该募投项目予以终止。
(二)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流的原因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公司募投整体规划需要,结合2020年公司当时技术研发中心软硬件配置条件等因素综合制定,目的是通过对研发实力的强化,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已有产品技术升级与新产品开发能力,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技术支持。而基于当前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考虑,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1、近年来,半导体行业仍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根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发布的数据,2023年全球半导体行业销售额总计5,268亿美元,较2022年5,741亿美元的销售额下降8.2%,其中中国的销售额同比下降了14%,主要是受到了下游消费电子等领域终端产品需求下滑的影响。而终端需求不振、库存积压带来的产品减产导致半导体需求和消费额随之下降,对公司的产品需求造成了不利影响。考虑到研发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采取了谨慎态度,因此对“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了主动控制。
2、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分立器件和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单晶硅片项目”的增产上量及子公司江苏皋鑫电子有限公司“器件芯片用硅扩散片、特种高压和车用高功率二极管生产项目”的建设推进,公司目前的经营发展较募投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初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继续按照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进行推进,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进而要求公司对包括募投项目在内的整体资源投入规模和投入节奏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公司资源投入与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
3、此外,随着上述项目的推进,公司的前期投入将进一步扩大,因此未来几年内公司包括流动资金需求在内的总体资金需求将不断提升。
因此,经慎重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和发展规划,结合近年来市场和行业的技术发展的形势变化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同时,本次变更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三、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整体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将本次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并持续关注市场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永久补流资金的具体用途,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706.73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晶科技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由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1.2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1.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叶荣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6”;
2.投票简称:“中晶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说明:
1.表决时,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相应栏目中打√,不打或多打视为弃权。
2.请在投票人签名(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上您的姓名以示确认。
3.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4.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拟对2024年三季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预计金额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2024年三季度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金额预计为498.39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4、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具体办法和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76.86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21.53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236.03万元,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185.5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过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2024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31万元,预计将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409.31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徐一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朝财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徐一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朝财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董事长徐一俊、董事黄笑容、董事郭兵健、独立董事寿涌毅、独立董事蔡海静、独立董事郑东海),均现场参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4)。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26 证券简称:中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郑伟梁、监事曹珏、监事蒋委达共3人现场参与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伟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4)。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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