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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及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17,7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2,133,600股的比例为0.311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1.20元/股,最低价为39.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88,702.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新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星星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胡新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星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胡新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丽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蒋星星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83          证券简称:新益昌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4-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4-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4-9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35.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 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于报告期末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经测试,2024年4-9月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471.92万元。

  2、 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库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相结合的方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其重叠部分按照谨慎性原则取其高者计提减值金额。对于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计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对于存货库龄的考虑,公司依据某类存货的库存时间长短,按照不同比率计算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应计金额,并于期初账面余额相比较,做补提或冲回的会计分录。

  经测试,2024年4-9月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507.39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4-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1,035.47万元,合计对公司2024年4-9月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035.4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4-9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是公司财务部基于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4-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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