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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 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7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原增资方案及资产划转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上海思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伦生物”)进行增资,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生物工程”)所属的CDMO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思伦生物,充分发挥“思伦生物”的品牌效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本次增资方案调整事项及资产划转进展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CDMO业务承接能力,大力拓展外部市场,助推CDMO业务发展,截至目前,公司内部已完成对上述资产划转事项的账务处理,公司及奥浦迈生物工程已将所属的CDMO业务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划转至思伦生物,本次划转涉及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反应器,制剂灌装线设备等固定资产、存货等,划转资产和负债在2024年8月31日的账面价值净额约为0.52亿元。

  同时,考虑到公司CDMO业务的整体发展,基于对思伦生物目前及未来业务的考量,公司拟对原增资方案进行调整,即将原方案拟定的对思伦生物增资由2,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调整为由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奥浦迈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后续公司将完成对思伦生物注册资本的实缴工作。

  三、本次增资方案调整事项的原因说明

  考虑到公司CDMO业务的整体发展,基于对思伦生物目前及未来业务的考量,公司CDMO业务已经逐步开始由思伦生物进行承接,思伦生物可以独立自主的开展业务并进行对外合同的签署,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对外投资收益水平,经公司慎重考虑,公司拟决定对思伦生物的增资由原方案的2,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调整为由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

  四、本次增资方案调整及完成资产划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对思伦生物的增资,是基于公司整体CDMO业务发展的考量,本次增资完成后,思伦生物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CDMO相关业务资产划转事项的完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板块资源,提高内部运营及管理效率,将充分发挥“思伦生物”的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CDMO业务承接能力,大力拓展外部市场,助推CDMO业务发展。本次资产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符合公司“Cell culture and Beyond”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是公司面临目前行业整体景气度波动影响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76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

  至2024年1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相关证明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

  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名)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办理;由法人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账户卡复印件或其他持股证明(加盖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入场手续。

  5、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对应的复印件,如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潇寒、陈慧;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二)会议费用及其他须知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等自理。

  2、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的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登记及身份核验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即2024年7月至9月),下同。

  注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原因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所致。具体情况为: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因公司“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故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消初始年份为2024年。即自2024年开始,公司不再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故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将从15%增至25%。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由于前述优惠政策的调整,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净利润的影响为来自于上半年税费增加约为400.13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40%,公司2024年1月至6月已按15%预缴企业所得税);来自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税费增加约为97.89万元。剔除上述因税率变动导致的税费影响后,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07.69万元,同比环比增长分别为52.48%、77.14%,均实现正向改善。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585.67万元,相较上年同期上升25.73%。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1,55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5%。业务分行业收入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在2024年,生物技术领域的发展面临着复杂的挑战。整体而言,生物医药行业仍处在资本寒冬的影响之下,资金筹集难度加大,导致部分关键项目不得不暂停或取消,这对CDMO的收入造成了显著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入水平出现了明显的下滑。然而,在这一逆境中,培养基产品的销售额却实现了显著的增长,显示出市场对于高质量生物制药原材料的稳定需求以及对公司产品的高度认可。在行业整体融资环境紧缩的背景下,这一积极的市场反馈为公司带来了宝贵的信心和动力,展现了我们在生物制药领域的强大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势头依然强劲,实现境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96.48%,这一增长不仅体现了公司产品的性能和服务的高质量,也显示了全球客户对公司品牌的高度认可和信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服务的国内外生物制药企业和科研院所数量持续增加,累计已超过了1,600家。这得益于公司客户管线的稳步推进,新一代高性能目录培养基产品的优异表现,以及代加工产品需求的大量增加。此外,公司通过不断的市场拓展,成功吸引了一批新的客户,进一步扩大了使用公司培养基产品的客户基础和产品应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共有230个已确定中试工艺的药品研发管线使用公司的细胞培养基产品,其中处于临床前阶段140个、临床I期阶段30个、临床II期阶段26个、临床III期阶段26个、商业化生产阶段8个,整体相较2023年末增加60个,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力。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数量:个

  

  注:上述管线中,已剔除重组蛋白特定疫苗管线。

  在生物医药行业面临重大挑战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加强内部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我们重点投资的“CDMO生物药商业化生产平台项目”已经顺利完成建设,并成功迈入正式生产阶段。这一重要进展不仅为承接临床III期及商业化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显著提升了公司的CDMO服务能力,增强了在行业中的竞争力。通过这一战略性的项目实施,公司将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专业的服务,巩固和拓展我们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市场地位。

  二、关于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公司认为,

  (1)本次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主要原因为“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不属于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第三章 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科创属性的情形。

  (2)本次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导致2024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而增加支付的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不属于公司主观造成的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3)经与公司会计师初步沟通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对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增加支付的所得税税款将会计入当期损益。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损益的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意见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积极筹备重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相关事项。同时,公司已进行内部自查,启动内部追责程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采取更为严格的内部管理措施,从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肖志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亮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亮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7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10月22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欠欠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1月-9月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产业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长期投资收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对全资子公司思伦生物的增资,是基于公司整体CDMO业务发展的考量,本次增资完成后,思伦生物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CDMO相关业务资产划转事项的完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充分发挥“思伦生物”的品牌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CDMO业务承接能力,大力拓展外部市场,助推CDMO业务发展。本次资产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71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2,460股减少至113,548,754股,注册资本将由114,772,460元减少至113,548,754元。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因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实施差异化分红,故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6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67.5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4日、2024年9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2024年10月27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3,7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4,772,460股的比例为1.0662%,最高成交价为5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79元/股,回购均价为人民币41.68元/股,成交总金额合计50,998,163.7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市场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2,460股减少至113,548,754股,注册资本将由114,772,460元减少至113,548,754元。

  

  注:以上股本变动的具体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后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此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4,772,460股的比例为1.0662%。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相关履行程序及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公司基于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任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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