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6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10月22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4年1月-9月的整体经营情况。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目前市场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223,706股已回购股票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2,460股减少为113,548,754股,注册资本将由114,772,460元减少为113,548,754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鉴于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发生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
为充分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加强与合作伙伴的产业协同效应,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的前提下,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拟与上海腾信智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上海奥创前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标的基金预计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其中,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拟出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关于标的基金设立的基本情况、管理模式、投资模式等具体信息根据届时相关方签署的基金《合伙协议/投资协议》以及最终设立情况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代表在规定额度和权限范围内落实参与设立基金投资等相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报批、备案等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肖志华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倪亮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部、公共关系部等相关工作。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倪亮萍回避表决,获全体无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变更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肖志华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潇寒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变更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慧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变更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将部分资产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截至目前,公司CDMO业务相关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已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思伦生物,公司内部已完成对上述资产划转事项的账务处理。同时,考虑到公司CDMO业务的整体发展,基于对思伦生物目前及未来业务的考量,公司拟对原增资方案进行调整,即将原方案拟定的对思伦生物增资由2,000万元增至20,000万元,调整为由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奥浦迈仍持有思伦生物100%的股权。后续公司将完成对思伦生物注册资本的实缴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方案调整及确认资产划转完成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议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上海奥创前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奥创前景基金”或“标的基金”),主要专注于对中国境内生物制造、制药设备和耗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早中期项目和并购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上述的基金投资领域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存在协同关系。
●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标的基金预计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奥浦迈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生物工程”)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投资协议》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拟参与设立奥创前景基金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标的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标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加强与合作伙伴的产业协同效应,有效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探索和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良好的前提下,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拟与上海腾信智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腾信”)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奥创前景基金,标的基金预计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公司及/或奥浦迈生物工程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投资协议》为准)。
目前,上述标的基金处于前期筹备阶段,相关协议尚未完成签署,且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的情形。
(二)相关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或其全资子公司奥浦迈生物工程以自有资金出资参与设立产业基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代表在规定额度和权限范围内落实参与设立基金投资相关等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以及报批、备案等相关工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二)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二)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基金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引入其他合格的有限合伙人,引入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如存在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其改正。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标的基金的合作方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与第三方具有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标的基金将在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
(二)基金拟认缴出资情况
本次认缴出资完成后,各投资人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具体份额及出资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投资协议》为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基金的管理与决策机制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事宜(包括投资项目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
(四)基金的投资模式及退出机制
1、投资领域
专注于对中国境内生物制造、制药设备和耗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早中期项目和并购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
2、盈利模式
通过IPO上市、并购、股权转让、回购等方式退出实现盈利。
3、退出机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应对合伙企业完成投资的被投资企业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并在适宜的时机实现投资退出。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3)被投资企业减资或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五)其他利益说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不存在持有合作方及标的基金份额,或在合作方及标的基金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相关事项。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主体标的基金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和财务压力,不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标的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的承诺,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及区域市场竞争格局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4、标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也可能存在程度不等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7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变更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辞任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倪亮萍女士的关于辞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书面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因工作调整,倪亮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职务,倪亮萍女士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的职务。
倪亮萍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股改上市、规范运作、加强内部运营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肖志华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倪亮萍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部、公共关系部等相关工作,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倪亮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变更并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肖志华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马潇寒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潇寒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马潇寒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通过。马潇寒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变更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有序开展,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慧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慧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陈慧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己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20780178;
电子邮箱:IR@opmbiosciences.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简历
倪亮萍女士
倪亮萍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在读。2008年至2018年,历任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会计、财务副总监;2018年至2019年,担任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亮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股,倪亮萍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倪亮萍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简历
马潇寒女士简历
马潇寒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英国拉夫堡大学(Loughborough University),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原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9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潇寒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60股。马潇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潇寒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陈慧女士简历
陈慧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审计大学。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历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助理、高级审计助理;2020年8月至2023年11月,任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任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5月至今,任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慧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慧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72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23,706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2,460股减少至113,548,754股,注册资本将由114,772,460元减少至113,548,75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